导读:当我们在朋友圈记录着生活的“小确幸”、感受着现世安稳的岁月静好时,可曾想起,有这样一群可敬可爱的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
当我们在朋友圈记录着生活的“小确幸”、感受着现世安稳的岁月静好时,可曾想起,有这样一群可敬可爱的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
他们可能是远离家乡,守护祖国大好河山的边疆战士;可能是上天入海,无所不能的空军、海军;或是披坚执锐,逢战必胜的反恐精英……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军人。
前两天刚好是“八一”建军节,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纪念日,值此特殊节日,让我们共同致敬中国军人,感谢他们挥洒青春、热血和汗水,为我们守护这来之不易的和平年代。
事实上,中国军人在保家卫国的同时,也同样需要一份守护,让其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冲锋在前。作为分散风险的重要工具,保险便是军人的“守护者”。
那么,我国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了哪些保险保障,商业险又起到了哪些补充作用,还有哪些领域有待完善,需要社会给予更多关注。
“兵者,国之大事。”国家的稳定发展,离不开强大的国防和军队力量作为保障,而军人保险,亦是国家建设现代化军队不可或缺的一环。
说起军人保险,不得不提我国实施的“军人保险制度”,但从整个制度建设过程来看,却并非一蹴而就。公开资料显示,1997年3月,我国颁布的《国防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提出建设军人保险制度。
紧接着,1998年,《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相继发布,标志着军人保险制度开始进入落地探索阶段。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军人伤亡保险的推出,大大提高了军人的风险保障水平,即军人发生因战、因公死亡或致残情形时,除了会得到国家发放的抚恤金外,还将获得相应的保险金,为军人家庭减轻更多负担。
随后的几年里,军人保险的保障范围不断扩容,其中1999年发布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2003年下发的《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将军人保险的保障人群范围分别扩大至退役军人和军人配偶层面。
2012年4月,《军人保险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军人保险事业迎来根本大法,《军人保险法》不仅对军人保险的权利义务、调整对象及管理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范,还完善了军人退役的养老保险保障,让退役军人养老无后顾之忧。
近年来,随着军队改革、“军民融合”政策的推动,诸多惠及军人的保险制度还在持续完善当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围绕军人及其家属建立了至少12个保险项目,除了上述提及的保险保障外,还建立了军人职业年金、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及军人家属交通意外险、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等。
发展军人保险除了需提供医疗、伤残、养老等基础保障外,多年来国家也在大力引入商保力量,以求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
如早在2010年我国就开始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起,我国还依照“就近就便、自愿选择、灵活多样、合理医疗”的原则,向“小远散”的军队单位推广实行商业医疗保险,方便基层官兵快速就医。
当然,从市场层面看,我国作为有着200余万现役军人的“军事强国”,军人保险的商业化发展前景也十分可观。
2015年7月,基于我国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为完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原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机构在国家和军队政策制度框架内开发丰富多样的保险产品,在购买层面给予适度优惠,提供高效优质的承保理赔服务等。
从丰富产品供给层面看,《意见》鼓励险企推出针对性强的军队单位团体保险;研究开发适用于军队房产、车辆等资产的财产险;探索建立军队重大自然灾害分散机制;支持险企为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开发多样化的养老保险、健康险等专属产品等。
《意见》下发后,不少险企也联合各地区退役军人相关单位作出积极探索。如某险企就于2020年6月,联合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出“仁军保”人身意外伤害公益保险;2022年3月,该险企还与江苏省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启动“爱军保”项目,该项目每年仅需300元,退役军人即可获得住院医疗、疾病及意外住院补贴、重大疾病、意外身故等赔付保障;同样是3月,该险企与江苏省如皋市联合推出的“爱军保”项目扩大保障范围,参保对象从过去6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和配偶,扩大至所有退役军人的60周岁以下子女。
此外,今年3月13日,北京某科技平台也上线推出了“退役军人及其直系亲属百万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据悉,两款产品由某财险承保,保费价格方面相比市面同类产品给予更多优惠。
还有今年5月8日,某财险为十堰退役军人定制了一款专属商业险“拥军保”,保险服务方案包含家财险和医疗险保障,参保对象涵盖全市18周岁至65周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不难看出,目前保险机构对军人专属保险产品的开发,更倾向于保费低廉的医疗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家财险等,从保障方案优化上看,主要从扩大保障责任、放低参保人门槛等方面着手。
从军人保险商业化发展步伐来看,尽管《意见》已推出多年,但相信市场人士可以深刻感受到,无论是军人专属商业险的产品丰富度,还是保费规模增速上,均未泛起太大浪花,且行业缺乏可以广泛推广或借鉴的典型案例。
究其根本原因,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某财险原副总裁王和在《福建保险》杂志上撰文指出,军人保险之所以“少人问津”,一方面源于保险业大多数主体对军人保险认知不足,多认为该类保险属于“吃力不讨好”的业务,另一方面在于险企专业能力相对滞后。
在王和看来,保险业发展军人保险,需要提高政治站位,重视与现有军人保险制度的有机融合,在形式上优势互补;在重视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因地、因时制宜,选择不同的发展和管理模式;要做到有分有合,分是指强调军人保险的特殊性,开展有针对性的经营;合是指要将军人保险业务纳入到行业发展的大环境当中,如将险企发展“大康养”过程中积累的医疗和养老资源融入到军人保险服务等;同时,也要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产品创新和服务体验。
事实上,从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意义上看,《意见》就曾特别强调,军队是我国的坚强柱石,推动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风险保障体系,增强军队凝聚力和战斗力,服务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同时,完善中国特色军人保险制度体系,也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
而抛开政治站位,参照国外发展经验看,也有不少保险机构和互助组织通过发展军人保险业务获得良性发展。如美国USAA相互保险组织的1140万会员中,军人和军属就是主要构成,该保险组织运用科技手段,会员黏性高达98%。
可见,无论是从服务国家大局、助力现代化军队建设的政治立场出发,还是从丰富保险产品创新供给,实现保险业务高质量转型的市场化层面看,发展军队保险,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而言皆是有利的发展路径。不过,想要在这个细分市场上落地生根,还需险企投入更多耐心、专心,精耕细作,久久为功。(文章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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